
一将功成万骨枯——这句话用在古代皇帝身上,尤其贴切。公元626年7月2日的长安城,硝烟弥漫,血色未散。李世民手刃自己的哥哥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,最终以唐高祖李渊的诏书让位,尘埃落定。可以毫不犹豫地说,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堪称明君的皇帝,他在治国理政上的才能光芒四射。然而,当涉及个人道德时,他的形象却显得颇为复杂,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,便是他霸占弟媳杨氏的事件。
杨氏,本是齐王李元吉的妃子,出身名门大族——弘农杨氏。史书记载她玉貌雪肤,眉目如画,是当时的大美人。丈夫李元吉遇害后,孤立无依的杨氏进入李世民的视线,获得了他的宠爱。此处不妨插一句,弘农杨氏的家族源自西汉丞相杨敞,家族血脉显赫。杨敞的玄孙杨震在东汉光武帝时期官至太尉,家族四世三公,声望卓著。进入隋朝后,弘农杨氏更是鼎盛一时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杨氏能够受到李世民的青睐,家族背景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。据《新唐书》记载,杨氏入宫后深得李世民宠爱,还为他诞下一子李明。公元636年,长孙皇后病逝,年仅36岁。宫中空缺皇后的位置不可久留,李世民一度萌生立杨氏为后之念。可问题在于,她原本就是自己的弟媳,这一行为无疑突破了伦理界限。果然,史上著名谏臣魏征等人强烈反对,最终此事不了了之。李世民虽未成功立杨氏为皇后,但此举足以说明杨氏在他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。公元647年,杨氏病逝,李世民亲自下诏举哀,并封他们的儿子李明为曹王。杨氏逝去,但随之而来的安排更令人诧异——李世民竟将李明过继给已故多年的李元吉,让李明成为其后嗣。对此史学界仍有争议,有人认为这是唐高宗李治在位时所为。 《旧唐书·列传第二十六》记载:曹王明,太宗第十四子。贞观二十一年受封。二十三年,赐实封八百户股票配资流程,寻加满千户。显庆中,授梁州都督,后历虢、蔡、苏三州刺史。诏令继巢剌王元吉后。无论真相如何,这段历史再次提醒我们:人无完人,即便是位高权重的皇帝,也无法逃脱道德争议的审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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